各年度補助方案,參照內政部公告
1. 住宅租金補貼
符合年滿20歲以上以及與直系親屬設籍同一戶,或單身年滿40歲,或者父母已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的兄弟姐妹需要照顧者可以向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提出申請。每戶每月最高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以原住民、單親等弱勢家庭優先,受理時間約在七月間。
2. 青年安心成家方案
申請資格必須是成員為40歲以下之家庭,若為單身必須40歲以上,家庭年收入在110萬元以下,每月補貼房屋租金最高3600元,補貼期間為1年,申請時間約為3月起至4月中。
3. 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助
申請資格依照各縣市政府之頒布皆有不同,以設籍該縣市,且領有身障手冊者為準。可請領之標準,須家庭平均月收入平均2萬5000元不等,租金補助按照家庭人數及租屋大小計算,每月補助介於500元至3500元,為期1年,受理時間請多加注意各縣市政府之公告。
4. 婦女租屋津貼
目前有彰化縣、花蓮縣、台南市、台中市、高雄市和宜蘭縣(羅東博愛醫院與蘭馨婦幼中心)等縣市,有辦理相關津貼之服務,補助辦法以及補助金額皆不盡相同。
行政院原民會核定了<都市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家庭租屋補助作業要點>,以補助都市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家庭之租屋支出。各縣市之申請日期以及流程,依各縣市自行頒布為主。
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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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新北市社會住宅方案
新北市城鄉發展局日前公布了「捷運青年住宅媒合方案」,其中「單身青年租屋族」方案乃針對大專院校畢業兩年內、無自有住宅的青年,且在新北市就業滿一年之租屋者,以每坪補助300元為基數,獨居者上限為2400元、二口之家上限為3000元;年齡在20~40歲,且結婚成家則再加碼600元,而4人家庭最多可以領到4400元。101年估計可提供200戶,102年將提供至一千戶,新北市城鄉發展局表示會視實際供需狀況及經費彈性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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